建議政府開放合法使用玻尿酸降解酶 會議內容

台灣形體美容整合醫學會理事長因為出國,指派我代表學會出席今天的衛福部座談會。主題是「有關玻尿酸降解酶專案進口」研商會議。

玻尿酸降解酶可以在第一時間挽救玻尿酸造成的併發症
玻尿酸降解酶可以在第一時間挽救玻尿酸造成的併發症

會議記實:

玻尿酸施打的現實面

  • 任何部位施打玻尿酸都有可能造成嚴重的併發症
  • 嚴重的栓塞可能造成病患失明、皮膚潰爛、甚至死亡
  • 降解酶急救的黃金時間只有短短6-8小時,過了治療黃金期就沒用了。越早施打越好,專案進口數個星期到一個月的時間,緩不濟急,
  • 任何科別的醫師施打都有可能發生嚴重併發症,國外統計整型外科、皮膚科和其他科的醫美醫師各占三分之一

對於玻尿酸降解酶的建議

  • 核准進口、合法使用
  • 有施打玻尿酸的醫療單位都應有備用的玻尿酸降解酶

過去醫美學會和眼科醫師,努力幾年,使得這個藥能夠以個案申請的方式處理,但發生栓塞才申請藥劑,根本無法急救!

過去因為醫院遇上這種急症,沒有藥物,導致失明的併發症時有所聞,但對岸及先進國家都有降解酶,不僅成功挽救健康,更有許多緊急救援成功的案例,寫成了論文嘉惠患者。

市場不會因為沒有降解酶而不打玻尿酸,醫生不打,密醫打的更多!不可因噎廢食,如果司長想要帶領台灣醫界擊敗美日韓,適度正確開放救援的藥劑,是有正面助益的。

有人說玻尿酸的併發症是因為醫師打太深,恰恰相反,注射物通則應該是要貼著深層骨膜施打,因為血管主要分布是在中層肌筋層。但是解剖位置還是會有個人差異。

有經驗的醫師,施打玻尿酸時不會定點推注,而是邊退邊注,這樣子理論上會大大降低風險,即使玻尿酸誤中血管也不致於大量栓塞,這和哪一科醫師施打沒有絕對關係。

某位整型外科大老和這次代表皮膚科醫學會的醫師說,開放使用降解酶會導致醫師為了多賺錢而多打玻尿酸,或併發症發生後不把病人轉送醫院導致更嚴重的問題。

這是把開業醫美醫師當成賊嗎?有誰會為了多賺幾千塊而冒著打壞出問題而賠償數百萬的風險?有誰面臨病人出問題和訴訟賠償的風險時還不趕快把病人轉送醫院?

皮膚科醫學會的這種說法令人齒寒!難道這些醫學中心的醫師有比較高尚嗎?狗屎!別忘了大家都是醫學中心出來的,都是拿到專科醫師執照和主治醫師資格的,也別忘了有一天你也會出來開業。醫師誓詞說:不要批評詆毀你的同業,皮膚科醫學會的代表醫師,請你醒一醒吧!

整型外科大老說:開放玻尿酸降解酶開業醫美醫師會亂打,所以要繼續禁用?我要說一句,醫界大老正是醫學不能進步的元凶!頑固守舊、醬缸思想。抗生素可治療開刀後的細菌感染,那我們應該禁止使用抗生素啊,因為會導致醫師亂開刀,膨脹劑使抽脂死亡率降低了,所以我們要禁止使用膨脹劑抽脂,以避免醫師亂抽脂!是這樣嗎?

有這種醫界大老,台灣醫界還有希望嗎?

有關玻尿酸降解酶的會議結論

王宗曦醫事司長表示:

  • 衛服部沒有不核准使用,但是要有藥商去申請。王司長的意思是:現在申請應該沒有不核准的理由,只要藥商備齊資料,應該可以發給使用許可。
  • 在還沒有藥商申請進口前,作法是:
  • 由教學醫院專案申請進口
  • 由皮膚科醫學會統籌管理,有需要的診所再向皮膚科醫學會申請〈辦法還沒定〉

我有爭取由台灣形體美容整合醫學會擔任這個任務,但是在官署眼中,部定醫學會是正宮,我們是小三,沒有辦法。建議我們台灣形體美容整合醫學會:連絡相關廠商,試著申請藥證,一但申請過了,如何使用?衛署如何管制都是小事,至少用起來沒有違法的困擾。

玻尿酸注射併發症的緊急處理相關論文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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